睢宁法院“五字工作法”预防青少年犯罪
作者:吴书俊 发布时间:2012-10-25 浏览次数:348
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睢宁法院在认真开展少年审判的同时,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采取“挖、帮、慎、访、教”五项工作措施,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犯罪。
“挖”即深挖根源。在庭审中,深挖犯罪根源,查清犯罪事实,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合议庭的作用、引导他们深挖犯罪根源,震撼青少年犯罪的道德良心,促使其认罪服法。“帮”就是耐心帮助。对犯罪青少年讲法律、说道理,用以理服人的方法帮其认罪服法。并用和蔼可亲的语言教育他们,以避免生硬讽刺语言再伤少年犯的心灵,使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促进少年犯的心理扭转。“慎”就是慎重判决。对认定有罪的少年犯在量刑时充分体现从轻或减轻的原则,做到能缓则缓,宽严相济,量刑适当。“教”就是教育少年犯改邪归正。在庭审中,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原则,教育青少年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帮其悔过自新。“访”就是跟踪回访帮教,对已判处刑罚的少年犯建立帮教制度,定期到其所在的家庭、学校进行跟踪回访帮教,并与少年犯所在学校或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结成“一帮一”的帮教对子,形成动态监控,适当进行亲情关怀,促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该院还加强与群团组织、文化教育、司法等单位联系,建立帮教组织。如和团县委联合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活动,解答有关维权问题,创造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良好氛围;和妇联组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与综治、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配合整治了校园周边环境及不良的文化市场秩序。为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营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