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见面分外激动无可厚非,可是心生邪念欲行不轨却是万万不可,年近三十的张强却因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近日,句容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张强和小丽起初在网络上认识,渐渐的小丽被张强的幽默风趣所打动,当张强提出见面的要求后被小丽一口答应了。201011月,也就是见面的当天,一开始两人聊的极其开心,一直聊到了深夜。眼看天色不早,小丽提出回家,于是两人吃过夜宵后,张强主动提出开车送小丽回家。不料在回家的途中,张强露出了真面目,趁深夜大街上人烟稀少想和小丽“缠绵”一下,却被小丽言辞拒绝了。但是,张强却不死心,将小丽带到郊区一处偏僻的地方,在车内强行抚摸小丽的身体,最终因小丽的强烈反抗而没有得逞。后来,张强来到小丽的住处,又想对小丽实施奸淫,因小丽的激烈反抗,未能得逞。后小丽打电话报警,张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承办法官审理认为,张强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强在着手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于是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