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真情关注涉农工作案件
作者:廉洁 发布时间:2011-03-04 浏览次数:246
睢宁法院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主题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过程中,积极实施“涉农”审判工作“三支曲”,采取“高、短、快”的工作方式审理涉农案件,确保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年初至今,该院共审理各类涉农案件8余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0万余元。
该院努力提高调解率,积极推行法庭、乡(镇)、村委会“三级连线”的调解制度,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以乡镇司法所为重点的“三位一体”基层综合治理调解服务网络,采取“庭前调解化矛盾”、“庭审调解讲谦让”、“庭下调解促和解”等方式,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今年以来该院的涉农案件调解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该院着眼于缩短结案时间,考虑到农民春播夏收等季节性特点,该院充分适用简易程序,通过在送达、传唤阶段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加强举证指导,使得绝大部分案件在一次开庭就可查清事实,并尽量做到当庭宣判。对不能当场结案的,可以预约以“夜间法庭”、 “假日法庭”等形式进行审理,并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结案。
该院强调要加大回访力度,对已审(执)结的全部涉农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征求当事人对案件公开审判制度的落实,了解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发现有可能出现上访苗头的案件后,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村干部的配合下进行调处,避免新的矛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