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均衡结案”的要求,淮阴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清理旧存积案。该院要求利用一周时间全面排查2010920日前立案的未结案件,认真分析查找未结原因,逐案制定结案计划,限期办结,清理结案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加强管理督查。加强案件催督办机制,实行通报制。审管办每旬通报一次“显黄”案件,每月通报一次临近法定正常审限案件,对于已超出法定正常审限的未结案件,则每周通报一次,督促法官依法高效审理案件。

 

开展专项评查。针对今年1-2月份审执结的超出法定正常期限的案件,开展一次专项评查。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总结,并制定相应措施,对于一些因部门之间移送卷宗、款物不及时而导致的延误,由审管办制定严格的交接手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强化指标考核。根据淮安市中院制定的《均衡结案工作考评办法》中对基层法院的考评要求,在“三比三看”办案竞赛及“每月之星”的评比中,加大对结收案比、结案均衡度、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的考核力度,将审判工作业绩与评先评优挂钩,以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