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被评为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金永南 发布时间:2011-01-04 浏览次数:291
根据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苏文明委[2010]9号《关于命名和表彰2007-2009年度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通州法院被评为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近几年来,通州法院以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牢固树立公正司法、高效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丰富创建内涵,延伸司法服务,引导和激励干警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使文明创建活动贴近社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扎实推进了全院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