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竭力为老人撑起“保护伞”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12-10-25 浏览次数:308
江苏大丰法院在工作中关注弱势群体,对处于相对弱势的老年人,注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采取多项措施,竭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尊老、敬老、爱老、护老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促进社会全面和谐。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以“重阳节”等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精心制作宣传页,广泛向社会发放,呼吁全社会关心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营造浓厚的爱心助老社会氛围。
设立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诉讼。设立老年人维权热线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对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的方式,对老年人的诉讼费实行减、免、缓;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实行巡回开庭,深入当事人家中办案,方便老年人诉讼。
加强调解,力求案件“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调解优势,着力加强对涉老纠纷的调解工作,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对于涉及家庭子女之间纠纷以及离婚、赡养、扶养等涉老案件,把调解工作贯彻中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优点,降低双方的对立情绪,使老年人在案件审结后有一个温馨和睦的生活环境,尽力为老年人创建一个老有所靠、老有所乐的生活环境。
审执兼顾,确保权利有效实现。特别关注进入执行程序的“涉老”纠纷,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确保打赢官司的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兑现。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打侵害老年人犯罪行为。加大对虐待、遗弃、殴打、伤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老年人有屈能诉,有冤可申。
今年截至目前,共审理涉老案件106件,为老年人执行回财物56.8万元,有效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