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被撞受伤诈钱财 违法犯罪获刑罚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582
将受害人骗到指定的地址,后假装被受害人撞伤,骗取赔偿费。近日,射阳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
曹某、嵇某于
案发后,被告人曹某退出赃款8600元,被告人嵇某退出赃款2300元,均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嵇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曹某与嵇某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退清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被告人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嵇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