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牵手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
作者:陆芳芳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222
“感谢法官和民警,不仅让我们拿到赔偿款,更让我们认识到过激行为不能解决任何事情,只是对老父的不敬……”前些日子还放言“赔偿不到位,老人不火化”的严某说道。
严某的父亲在敬老院养护期间外出未返,15天后被发现落水身亡,打捞上岸时身体已完全变形。在赔偿24.2万元的要求遭拒后,严某等儿女怒不可遏,冲到敬老院“大闹天宫”。鉴于该纠纷在当地影响较大,南长“庭所对接”领导小组召开研讨会商讨调解方案,并邀请当地司法所和社区加入纠纷疏导行列。10天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5天后,赔偿款全部到位。
今年以来,南长法院扬名法庭与辖区6个派出所签订《庭所对接协议》,建立“庭所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庭所对接”专职联络员,并通过确立定期例会、紧急研讨会、建立台账等制度,达到“信息交流在先、矛盾化解前移”的调解新目标。
“派出所在接处警过程中发现矛盾易激化、易引发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或者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纠纷,会第一时间通知法庭,法庭也将第一时间派员参加疏导化解和现场控制,尽最大力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扬名法庭庭长何英谈道。今年,南长法院通过建立“庭所共建”机制,预防和化解纠纷2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