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五招”培养年轻法官
作者:卢凤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289
由于诉讼“门槛”降低,人民法院受案数逐年上涨,审判压力越来越大。而年轻法官虽然法律理论功底深厚,但缺乏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和实务技巧,再加上一些年轻法官对当地的民情风俗不很熟知,势必影响调解结案的效果。
为尽快解决年轻法官“实务难”,帮助年轻法官缩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让他们早日挑起“大梁”,江阴市人民法院院党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度重视对年轻法官的培训和指导,大力推进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活动,总结推广审判执行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为法院履行审判职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主要做法有:
施行初任法官导师制度。针对年轻法官工作经验和实务技巧相对欠缺的实际情况,推行导师带学生工作机制。从本院聘任29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资深审判人员担任“导师”,对该院初任法官和书记员基本素养、学习作风和工作能力等各个方面搞好传帮带,尤其注重对“学生”在应用法律、化解矛盾、文书写作、与人沟通等能力的培养,“导师”通过及时发现“学生”在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师生共同分析案件难点和审理思路,从而使初任法官和书记员能较快适应并担任起繁重的审判工作,打造高素质的后备人才梯队。
建立开放式培训机制。针对年轻法官学习培训机会少的情况,该院建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内容广泛化,形式多样化”的培训机制。坚持每周组织年轻法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通过与年轻同志座谈,拓宽年轻法官审理思路;开展庭审记录技能展示、工作和学习经验交流座谈,着力提高年轻法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共同参与调解,将多年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授给年轻法官;通过对制作裁判文书进行指导,提高年轻法官的文书制作水平。
完善调研骨干培养计划。针对年轻法官理论知识丰富、办案实践欠缺的情况,把年轻法官全部列为院调研宣传信息骨干,吸纳进青年法官论坛之中。每年组织年轻法官参加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并邀请法学教授对其进行指导。积极引导年轻法官将成熟的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指导审判实践的具体举措,更好地将年轻法官的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紧密融合。
推行年轻法官轮岗制度。通过委托培训、岗位交流、下派基层等多种途径,使年轻同志的裁判思维、审判技能得到锻炼,从而切实增强初任法官和书记员的司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适时安排年轻法官到立案信访窗口工作,让他们到服务群众、处理应急事件的第一线接受考验,培养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建立院领导联系制度。每位党组成员分别联系分管部门的新干警,定期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并切实解决年轻法官的生活困难;为年轻法官订阅报刊杂志、发放专业资料,为年轻法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定期走访,关心了解年轻法官的思想状况,充分发挥年轻同志的理论、创新和智慧优势,有针对性地为法院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