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四个优先”确保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审理
作者:朱静 发布时间:2010-12-31 浏览次数:217
春节将至,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频发,泗阳法院从“保民生、促稳定”出发,全力部署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实行优先立案,开通“绿色窗口”,畅通农民工诉讼渠道。该院成立专门立案小组,开启绿色窗口,畅通农民工诉讼通道,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诉讼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实行减缓免诉讼费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行优先审理,加强相关庭室的沟通、协调、配合。该院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实行优先审理,在相关庭室之间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信息共享,调集专项审判力量进行审理,对能够直接调解或审理、送达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尽可能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及时审理,缩短审理周期,以保证最大限度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实行优先执行,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的执行力度。该院成立专门执行小组,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有效执行。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采取专项执行救助资金进行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故意拖延或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跟踪调查,协助当地新闻媒体对其进行曝光。一经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进行优先预防,扩大对辖区相关企业的监控范围。该院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主动性,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辖区内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中有过欠薪记录的企业纳入工资支付监控范围,及时监控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