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区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牢固树立稳定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日前,我院相关经验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交流会议上作了交流。

 

强化组织领导,增强维稳意识。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班子其他成员分工配合的责任机制。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职能,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创建责任人,并指定了创建联络员。将参与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各部门工作计划中,通过党组会、院务会、庭务会等平台强化全院干警的维稳综治意识。

 

强化矛盾排查,健全预警机制。通过联络员收集信息,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对辖区内出现的一些潜在或初发的矛盾进行预警排查。坚持业务庭排查、合议庭讨论、庭长把关、立案庭通报的信息排查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不稳定信息,并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强化管理考核,完善责任监督。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细化到位、到岗、到人。将维稳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明确相关考评要求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贯彻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强化严打方针,突出从重从快原则。依法贯彻从重从快原则,严厉打击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今年,我院审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涉黑恶势力案件75件,同比增加150%;审结“两抢一盗”案件207件,判处犯罪282人;稳妥处理利用法轮功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件2件。

 

强化规范量刑,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一人一罪一表格,一人一罪一释明的方式严格推行规范量刑,确保刑事司法公开公正。101至今,我院运用量刑规则审结刑事案件46件,仅1件提起上诉。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审判全过程。今年,我院依法对109名犯罪情节轻微、确有悔改表现的被告人宣告缓刑,占判决犯罪人数的13.28%,依法对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对1名被告人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