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贼大胆”,一名刚满18岁的青年田某入室行窃被发现后竟然持剪刀威胁被害人,从惯偷变为抢劫犯。1227,田某一审被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贼大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田某自幼与父亲共同生活,初中阶段便辍学在家,过早的涉足社会后逐渐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整日游手好闲,不服从父亲的管教。自2009年起,田某开始带着自己的小弟兄在镇子附近行窃,采取偷钥匙、翻墙入院等手段多次潜入村民家偷取财物。直到今年9月,田某再次翻墙进入一户村民家中,被当场抓获。在派出所里,田某交代了近两年来他所犯下的罪行,据其交代,作案时田某都事先观察房屋内的剪刀、菜刀等物品的摆放位置,其中一次作案时被房主发现,田某抄起桌上的剪刀便对房主进行威胁,后带着赃物逃离。田某案发后,曾跟他一同行窃的“小兄弟”自知罪行败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钱、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己构成盗窃罪。田某实施入室盗窃时被发现,当场采取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田某在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遂以抢劫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六年,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协助田某盗窃的小兄弟也因盗窃罪被判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