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夫妻分居五年 法院依法判解枷琐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10-12-30 浏览次数:346
因感情不和,夫妻分居五年之久,考虑社会的闲言碎语,妻子饱受世俗的压力,尽力与想与丈夫和好,但因夫妻矛盾激励,未能和好。妻子终于冲突家庭与社会的压力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陈某与丈夫刘某于1997年相识恋爱,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但双方婚后矛盾不断,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达五年之久,可见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本院对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可确认夫妻已无和好希望,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理由成立,应予支持。遂作出原被告婚姻准予离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