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为干警设“廉关”
作者:费尤祥 王玉林 发布时间:2010-12-30 浏览次数:226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盱眙法院结合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为干警设“廉关”。 一要自学地维护好法院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各级党委、纪委和法院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自律、自警意识。保持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律师的距离,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律师的宴请送礼,不得参加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律师安排的任何活动,不得借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律师的交通工具。二要带头移风易俗,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搞迷信活动,严禁酗酒、赌博、接受色情服务。三要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得借机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券(卡)、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在这基础上,该院在全院干警中间,开展了过廉节的系列活动。一是院纪检组监察室向全院干警发出了征集廉政励志格言的通知、“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的短信和“一如既往地维护好人民法院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系统提示;二是院党组两次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三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纪检组长带领大家认真学习省高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规定的通知》和上级法院通报,重温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及省高院“六条禁令”;四是向全院干警家属发出了欢度元旦、春节勿忘廉洁廉政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