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努力建立涉诉信访长效机制
作者:吴书俊 发布时间:2010-12-29 浏览次数:248
睢宁法院从制度建设入手,狠抓措施落实,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建立预防化解涉法信访、上访体系,确保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开展。 建立排查登记制,畅通信访渠道。首先由承办人进行排查,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对于可能引起涉法上访的不稳定因素由立案庭逐一排查,并将排查出来的当事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一一登记造册,确立责任人,一周一汇报;对于有上访苗头的人员,由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与当事人联络,会同分管院长、承办人一起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强化督办交办制,跟踪限时结案。对上级交办及院长签批的案件和信访件一律由立案庭登记,分发责任人限时结案,由立案庭跟踪督查。对于超期未结的,一律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由立案庭反馈给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进行个案指导化解。 实行定期回访制,完善息诉息访。对于经督办的涉诉案件的当事人,一律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带队定期进行回访,拓宽沟通交流渠道,加大法律宣传和法律释明力度,减少因法律知识欠缺而带来的缠诉、闹诉、上访等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