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四甲法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海门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12-29 浏览次数:217
2010年,四甲法庭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采取更为贴近大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方式,围绕三项举措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开展巡回审判,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四甲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尤其是对年老、生病、残疾或处于农忙季节的当事人,送法上门,上门调解,在床头、田头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巡回审判工作,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关注企业发展,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四甲法庭密切与辖区内重点企业联系,加强走访调研,查找、排查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与司法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企业的劳资纠纷问题,建立起相应的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防止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建立培训机制,增强调解员的素养。四甲法庭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日常的业务指导、邀请基层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定期对基层调解组织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力度。如四甲法庭在货隆镇货隆村巡回审理一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邀请了货隆镇分管领导及辖区人民调解员现场旁听整个庭审过程,以庭代培,加深了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法》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