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
作者:关研 发布时间:2010-12-28 浏览次数:331
日前,南京下关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查办信访投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各业务庭、局对涉及财产保全的案件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召开庭局长座谈会逐案点评,提出“四强化、两建议”,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强化责任意识。开展依法保全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干警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强化纪律意识。组织干警再次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重申关于办案纪律的规定和纪律查处的具体范围,进一步强化干警严格执行办案纪律的意识。
强化效率意识。要求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执法效率问题,对当事人的保全申请及时审查、及时裁定、及时执行,并将保全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杜绝因不当迟延导致当事人对法院、法官不信任的现象。
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审判、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立案、审理、执行阶段的协调配合,充分运用财产保全强制措施,为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有效执行提供保障,进一步缓解执行难题。
对于自动解封、轮候查封等问题,下关法院提出两点监察建议:一是建议办案人员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同时,将保全期限书面告知申请人,方便申请人及时申请续保,避免自动解封情况的发生。二是建议办案人员在办理保全过程中,如发现标的物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或存在设定抵押权的情况,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释明轮候查封的法律后果,增加工作透明度,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和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