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维扬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庄严的法庭搬进了城北乡安平社区,对被告人赵向东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来自该社区的近百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赵向东于20091月至2月期间,在扬州市食为天假日酒店等地,多次贩卖冰毒1.35、麻果2颗以及在其住处、身上扣押冰毒2.86,合计贩卖冰毒4.21、麻果2颗。经过审理,合议庭以贩卖毒品罪,且犯罪情节严重,判处被告人赵向东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毒品被人们称为“幽灵”、“瘟疫”、“魔鬼”,毒品犯罪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已引起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它的社会危害性主要是其能够使人形成瘾癖,吸食毒品后,人们会对其产生心理依赖及生理依赖,即有了药物,会觉得一切美好,可以不顾个人健康与社会、家庭的危害,千方百计地寻觅毒品,甚至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地获取,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由于贩卖毒品活动的广泛存在,使毒品问题这一“恶性肿瘤”已成为人类全球性的问题,几乎所有国家都难以幸免。针对这种情况,维扬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将此案搬进社区开庭。通过对该案的审理,一方面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树立了司法权威,另一方面也使广大群众通过观摩法庭审判的全过程,感受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接受了一次生动、直观、有益的现场法制教育,达到了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结合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庭后,维扬法院刑庭向旁听群众讲解了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宣传了有关毒品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回答了有关法律问题,随后还与部分旁听群众进行了座谈。旁听群众对这种直观、生动的法律宣传方式表示欢迎,并表示以后不仅自己要远离毒品,而且要与周围的毒品犯罪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