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和审判能力,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和陪审效果,近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对新任命的37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该院通过“五个强化”,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强化法律意识。该院针对大部分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较弱,驾驭庭审能力较差的现状,着力在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和陪审能力上下工夫。通过邀请资深法官集中授课、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增强他们的法律理论和实践技能;通过赠送法律业务书籍,督促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涵养,熟悉审判程序,提升参审能力。

 

强化大局意识。该院要求人民陪审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结合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他们来自于基层、熟悉社情、代表民意的优势,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本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宗旨,主动解决居民琐事、化解涉企纠纷。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力争以调促和,以调促稳,以调促发展。

 

强化责任意识。该院通过强化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意识,要求他们实实在在地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同时,充分发挥他们在案件审理、法制宣传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履行起“审判员、联络员、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宣传法官”,以及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搭建起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努力实现司法和谐。

 

强化为民意识。牢固树立人民陪审员的司法为民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把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到陪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自觉遵守法官履行法律职责的相关规定,以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民用好审判权,做到清正廉洁,注重司法礼仪,严守审判纪律,维护司法形象,公正、廉洁、高效地审理好每一件陪审案件。

 

强化监督意识。该院要求人民陪审员在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职能,当好“监督员”。在陪审过程中,如发现法官在司法礼仪、庭审纪律、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不当行为,或违反法定程序,可直接向法官指出,提出纠正意见;一旦发现法官有循私枉法、违法办案等现象,应及时向法院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和举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