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对密码,她盗取“姐姐”1万元
作者:徐庆兵 发布时间:2012-10-24 浏览次数:310
她俩年龄相仿,在同一工厂打工,亲如姐妹。“姐姐”辛苦工作,勤俭节约,攒下1万多元;“妹妹”贪图享受,尝试输入6个“0”,破解“姐姐”银行卡密码,偷光“姐姐”积蓄。近日,邗江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妹妹”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3月13日,19岁的朱珠(化名)经人介绍到扬州某电子厂打工,认识了同宿舍的阿琳(化名),阿琳比朱珠小两岁,两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亲如姐妹。 在厂里,两人工作内容相同,都是做玩具电子语音挤压盒。厂里是计件工资,做一个挤压盒9分钱,多劳多得。对于这份工作,阿琳并不上心,她干一会儿歇一会儿,前两个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朱珠则十分卖力,每天加班加点,一个月能挣2000多元,加上她省吃俭用,到今年5月中旬,她已攒下1万多元。
6月13日晚,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父亲老朱到工厂找朱珠拿钱。朱珠到ATM自助柜员机取钱时,傻了——卡内空无一文。次日上午,父女俩跑到银行一查,才发现,自今年5月18日到6月6日,卡里的1万余元被人分7次取走。父女俩赶紧到派出所报案。“银行卡领到手后,虽然从没修改过密码,但卡从没丢过,钱怎么会没了呢?”朱珠边哭便做笔录,“我平时不舍得吃、穿,加工了11.3万个挤压盒才存了这么多钱……” 就在朱珠为丢钱而茶饭不思时,阿琳仿佛“一夜暴富”——那段时间,她花钱大手大脚,购物成了家常便饭,今天买手机,明天买电脑、摄像机,鞋子、衣服、皮包更是经常换新。对此,阿琳解释,这些钱都是奶奶给的,朱珠和同事都没有怀疑,这却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后经侦查发现,阿琳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19日,阿琳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她供述了盗取朱珠银行卡的犯罪事实。阿琳,今年17岁,连云港人。她见其他女孩穿衣打扮时髦,手机高档,羡慕不已,但以她的工资,无论如何也消费不起。得知朱珠攒了一笔钱后,她动了歪念头。 5月18日,阿琳在更衣时,发现了朱珠柜子里的银行卡,顺手偷走,决定去试试“手气”。当天,阿琳跑到ATM自助取款机前,试着输入6个“0”,不料竟对了,成功盗取500元后,她将卡放回原处。见朱珠没有察觉,她又先后盗取6次,至案发时,她盗取的1万多元已被用于买零食、衣服、手机等个人消费。
邗江法院审理后认为,阿琳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虽然阿琳是未成年人,但鉴于她盗窃数额巨大,案发后未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不宜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