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宣部《党建》杂志、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委政法委、江苏省高级法院、泰州市委市政府共同主办的陈燕萍精神研讨会,12月25日在泰州举行。最高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省法院院长公丕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新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琪等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范洪涛,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谢国伟等出席会议。

  陈燕萍是近年来江苏政法系统涌现出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是江苏政法干警的杰出代表,她十几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坚持能动司法,秉公办案,服务群众,所办理的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公丕祥指出,陈燕萍以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无比热爱,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充分展示了一名社会信任、人民信服的平民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有力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司法职业追求。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陈燕萍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法,即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这一方法,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司法的时代价值。陈燕萍精神是陈燕萍工作法所蕴含的价值观念、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行为的凝聚和升华,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具体实践、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和谐司法的具体实践。全省法院干警,要通过学习陈燕萍精神,切实强化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实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能动司法由“自发”向“自觉”、由“应对型”向“常态型”的转变,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新民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充分认识学习陈燕萍精神的现实意义,把学习和宣传陈燕萍精神作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强化广大政法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正确把握陈燕萍精神的实质和内涵,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广泛学习宣传陈燕萍精神,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周琪强调,深入挖掘、大力弘扬陈燕萍精神,是继续深化陈燕萍典型宣传的重要任务。探索陈燕萍精神实践转化的路径,可以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从而使各条战线涌现出大批的“陈燕萍”,以开创新形势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江苏的两大率先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宣读了研讨会获奖论文篇目。本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256篇,本报记者提交的论文分获一、二等奖。来自中央党校、北京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以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