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作业被砸身残疾 法院判决全额获赔偿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10-12-24 浏览次数:354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致残,要求雇主赔偿遭拒,遂诉至法院。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是受雇于被告运送棉籽包的过程中受伤,原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应当由雇主即被告赔偿,故原告要求被告作为雇主承担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应予以支持。原告在本案中的损失为:残疾赔偿金41104元,交通费450元,合计41554元。遂作出被告周某赔偿原告损失41554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