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沂法院以保民生、促发展为已任,坚持司法为民,着力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各种帮助,在三个环节中深入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获得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立案时,对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当事人,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用。新沂法院将相关诉讼费减、缓、免的规定张贴在立案大厅外,并主动提供、分发相关宣传材料,让群众充分了解司法救助的条件和要求。对于确有困难提出申请的群众,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经立案部门审核确认后,即可获得相应的司法救助,确保每一个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诉权得以实现。

 

庭审时,采取便民利民的庭审方式,降低当事人诉累。新沂法院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尤其是一些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婚约财产争议等涉村涉邻案件,努力保证能开庭到村组、送法到乡间,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减少群众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诉累。同时,在巡回审判、下乡普法时就地接收案件,进行立案;对于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到家审判的方式。

 

执行时,对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专项资金帮扶,帮助他们度过暂时的困难。新沂法院出台相关文件规定,设立特别执行救助基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一律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司法补偿,并加快执结步伐,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一些年老、残疾、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以及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申请执行人的案件,通过绿色执行通道予以优先快速执结,并送款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