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组织缓刑人员参与公益劳动 积极延伸刑事审判职能
作者: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12-24 浏览次数:210
近期,扬州维扬法院刑庭再次组织缓管免人员到西湖镇敬老院缓刑犯考察基地参加公益劳动。10余名缓管免人员在刑庭副庭长丁善珉的带领下,冒着严寒,带着水果、点心一路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西湖敬老院,为孤寡老人打扫卫生,陪他们聊天、谈心。
活动过程中,丁庭长在了解到在此养老的刑满释放人员郭云宝(2000年11月因犯强奸罪被维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因出生时双目失明,性格孤僻,不服院方管理,常因琐事与敬老院的其他老人发生冲突的情况后,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工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说服教育,终于平息了郭某的抵触情绪,郭某也最终表示将不再闹事,好好地在敬老院安享晚年。
近10年来,维扬法院刑庭一直注重刑事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能动司法,以西湖敬老院缓刑犯考察基地为平台,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方面通过组织缓刑犯到敬老院做义工,让缓管免人员通过自己的劳动洗涤曾经迷途的心灵,重建其责任意识,降低再犯率;另一方面也使孤寡老人这一弱势群体感受到了温暖和关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