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召开维护金融安全座谈会
作者:娄银生 翟敏 发布时间:2010-12-24 浏览次数:367
23日,省法院召开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金融安全工作座谈会。此次座谈会邀请了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等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工行江苏分行、农行江苏分行等22家金融企业代表参加。省法院副院长胡道才出席并讲话。
近五年来,我省三级法院一审共受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448014件,审结434065件,结案标的额达951.98亿元。共受理金融执行案件89252件,申请执行标的额约440亿元;执结案件8320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约339亿元。
为了维护金融安全,去年底,省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重点就涉及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非法行为的案件提出了具体的审理尺度和制裁措施。今年4月,省法院在《关于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要求全省法院妥善审理好金融和非金融借贷纠纷案件,促进新兴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健康发展。
胡道才表示,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统筹兼顾,平衡各方利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案件,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他提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维护金融安全、支持金融企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建设,为金融债权提供更深层次利益保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胡道才在谈到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维护金融安全方面时,希望能与有关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建立并畅通日常工作联系管道和定期沟通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与法院的信息资源共享,金融监管机构为法院查询、冻结、扣划债务人、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提供更多的便利;进一步密切与金融企业的联系,在一些金融案件审理中,法院将聘请一些银行、证券业界的资深专业人士担任金融案件的陪审员。
据悉,省法院将在近期制定《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金融安全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解决金融企业所关注法律问题,以及在金融案件审判与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普遍问题的同时,为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提供更加清晰的司法裁判尺度导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