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殊不知,信用卡使用不当也会带来牢狱之灾。机关算尽的王某被句容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811月,做生意的王某因经营不善面临失败的危险。为偿还之前欠下的借款,王某想到了通过透支信用卡还债的想法。为了规避恶意透支风险,使得银行无财产扣押,王某先假意与妻子离婚,将婚后财产转移到妻子手上,又在妻子担保的情况下先后向中国建设银行句容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句容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句容市支行、中国交通银行镇江市分行等银行申办了五张信用卡,采取POS机套现和ATM机取现等手段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60000余元,后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案发后,在强大的压力下,王某退还了银行的欠款。

 

201012月,经法官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王某能积极主动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于是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