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睢宁法院要求法官在审理、执行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更新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多措并举为当事人架起沟通的“连心桥”。

 

注重案件调解,为当事人提供对话的平台。该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承办法官都能认识到民事纠纷一般都是人民内部矛盾,通过案件的调解,让当事人吐出心声,能妥善地化解他们纠葛,消除误会与不解,让当事人抱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态度,正确对待他们之间的纠纷,告知他们只要都作出让步,用调解的方法,为当事人架起沟通的“连心桥”,化解他们之间的恩怨。

 

注重案件执行和解,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多做案件和解工作,耐心倾听当事人心声,了解他们对案件的看法,找准案件的切入点,让当事人自己对话,因案疏导,使他们自行和解,促其自动履行。

 

注重案件的回访,提高当事人参与案件的积极性。该院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中,采用对当事人回访的制度,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精神。案件回访,不旦旦是回访对案件满意的当事人,对败诉的当事人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样回访,让他们谈谈法院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对好的建议予以采纳,因回访的目的是为以后的工作改进,通过回访当事人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