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误会到感激??听百姓讲“百姓院长”胡道才的故事(之三)
发布时间:2005-03-15 浏览次数:1831
百姓讲述:法院好、法官好,是国家的幸事
张振隆,江苏省沛县汉台高级中学校长。60多岁了打了一场行政官司,曾经疑虑“法院到底会头朝哪”。后来感慨,“有好法院、好法官,真是国家的幸事”。
我今年64岁了,老党员,一辈子先进。没想到退休以后,60多岁了打了一场行政官司,惊心动魄。老伴因为气愤,当场昏倒在法庭上,至今半身不遂。我自己高血压,差点把命搭上。要是没有胡院长和徐州中院主持公道,那后果可就大了。
我以前在沛县教育局工作,1998年退居二线,和同事一起办了个高级中学。开始缺资金,有个包工头说可以投资400万,我们就让他参与。实际上始终没见着他的钱。
有一次,几个校领导对一件事情有争议,我和他争执起来。没想到第二天到学校上班,发现学校已经被他占领了。
我去教育局投诉,发现他也有一个办学许可证,是偷办的。我多次去找教育局解决,都没有结果。申请行政复议,也输了。
万般无奈,我只好把市教育局告到了法院。不怕你笑话,我一辈子没进过法庭,看着电视上人家都辩论,我一上来就抢着辩论,被法官制止了。后来法院主持调解,教育局答应把对方的证给撤了。可是第二天一看,他们把我的许可证也一块撤了。这不是耍我吗?我又把他们起诉了。很快就胜诉了。
他们上诉到省高院。开庭的头一天,我们一家从徐州挤火车去南京。夏天,买不上票,只好站着。脚肿了,脱了凉鞋就穿不上。晚上,我在旅馆里思前想后,越想越气愤,高血压的毛病就犯了。两个儿子担心我的身体,都哭着劝我想开点。
第二天开庭,我心里没底,我还是抢着说,生怕没有机会了。中午休庭,一口饭也吃不下。反复回忆开庭过程,怎么也看不出法院到底向着谁。心里忽忽悠悠的,一会儿想要是赢了怎么样;一会儿想要是输了怎么办。下午宣判。一开始心里乱,好像什么也听不清楚。终于听到“行政行为反复无常”这么一句话,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法院这是不赞成他们,我赢了!
回家后,很多老百姓都来了。我把判决书复印了很多份,送给他们。大家都说判得好。
我哪里想到,省高院判决他们也不执行。我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告诉我,一定依法办。可等了些天没有动静,我就生气了。不打官司一口气能憋死人,打赢了官司执行不了也急死人。有的同事说,谁家没有孩子上学呀,法官能为了一个退休教师去得罪教育局吗?也有的同事建议我给胡院长写封信试试。我抱着一线希望写了信。
这年寒假的前一天,学生们都回家等考试成绩。法院突然来执行了。听执行人员说,胡院长是怕交接不好,影响孩子们上学,特意选了这个时机。我这才明白胡院长和法院的良苦用心。
事实证明,法院考虑的很对。我一接手,人家就撤走了22名教师。正好寒假有一段时间,我赶紧找老师,这才没影响新学期教学。
官司打了一年零三个月,想想自己一辈子先进,到头来与单位闹成这样,心里很不是滋味。有关部门都要加强法制意识,这样的事情不能再发生了。
现在想起来,有好法院、好法官,真是国家的幸事。
“百姓院长”自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只要你秉公执法,他们看到了,自然就会接受你
胡道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以我在基层法院20年工作经历看,绝大多数法官是清廉正派的,绝大多数案件的处理也是公正的。但是现在社会上有些群众对法院工作,对法官缺乏了解,还有些看法,还不够信任。
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我们法院和法官自身工作上还有不足。有些人可能是耳闻一些人的议论,个别人或是自己就吃过枉法裁判的苦头。也有法制环境、法律意识的问题。“权大于法”的不正常现象还存在,人们在习惯上也往往信权不信法、信情不信法。
这种不信任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心理负担,法官在依法裁判的同时也会背负一些矛盾和压力。
我们必须重视解决这些问题。法院和法律的权威,说到底代表的是党的执政权威,是国家的权威。如果不信任法院和法律,就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强调提高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因此,包括法院在内,一切国家机关都应该拿出自己的实际行动来。
取得信任需要一个过程。法院和法官应该用平常心来看待。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只要你秉公执法,他们看到了,自然就会接受你。
记者手记:对一个执行案件的四次批示
座谈时,徐州中院执行局陈英波局长对记者讲述了胡道才院长对这起案件的四次批示。 第一次,“此案比较特殊,办案法官要与有关部门多协调,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尽可能协调解决”。
第二次,“即使强制执行也要精心准备,选择好时机,千万不能影响学生上学”。
第三次,“中小学已经准备放寒假,我看利用假期强制执行时机比较好,这样既不影响学生上学,同时也给申请执行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防止原学校负责人把老师带走而影响下学期的正常开学”。“执行方案确定后,要注意保密,包括申请执行人”。
第四次,1月29日,“各地中小学今天已经开学,请执行局安排办案法官到学校现场了解一下,看看法院执行后学校新学期的教学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