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金融危机的持续性的影响,使得海门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类案件总量持续增加,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8件,比上年度增长8%,此外由于个别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使得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增多,这些案件由于涉及的是职工的就业问题,社会矛盾比较尖锐,处理不好,极可能引发上访等问题。

 

为有效的应对上述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困境”,海门法院变被动为主动,在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中实现“四措并举”,实现案件审理社会满意度和一审结案率的双提升。

 

实行专业审理,加大审理力度。为了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我院对劳动争议类案件实现专业化审理,相对固定承办人,加大审理力度,从而统一了裁判尺度,加快了审理进度,取得较好的效果。

 

加大调解力度,做到调解优先。由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用只有5元,诉讼成本低,因此,作为承担义务的一方总是会倾向于滥用诉权,动辄上诉,动辄拒绝调解。如果不做工作,不花大力气进行调解,案件处理效果必然较差。为此,该院积极转变理念,努力做到调解优先,想尽一切办法,尽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切实化解矛盾。通过不懈努力,收到了明显成效,调解结案率大幅提升,案件处理效果明显好转。

 

加强仲裁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在工作中,注意加强和仲裁委的联系和沟通。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予以交流。对重大案件,社会敏感案件以及疑难复杂案件,及时交流意见,及时通气,避免了在工作中处于被动。通过沟通交流,统一了裁判尺度,避免了人为因素导致案件裁判结果出现反复。

 

区分轻重缓急,把握处理时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该院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注意合理把握处理时机。对双方争议不大,数额较小的案件,尽快调解,尽快处理。对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或者疑难复杂案件,则尽量放慢节奏,给双方一个心理过渡时间,待矛盾钝化后再予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