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官向人大报告履职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
作者:李信春 孙海雷 刘敢德 发布时间:2010-12-23 浏览次数:444
“从担任法官的那天起,我就铭记法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今年来,射阳法院不断加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积极探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新办法、新路子,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地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启动了“百名代表评十案” 、“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面对面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
县人大常委会自2009年起对“两院”法官检察官实行履职报告制度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县法院高度重视法官向人大报告履职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活动。这次射阳法院报告履职情况的6名法官,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从法院在编在岗法官中“公推”出来的。在测评前,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法院的电子显示屏公示了履职报告人员名单,热线电话,广泛征集意见,人大调查组对履职报告人员进行调查走访,调阅主办案件卷宗,访谈相关诉讼参与人;对履职人在法院的工作进行内部民意测评,在此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和履职人个人材料,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和测评时参考。参加履职的法官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突出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落实审议意见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意见情况;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落实信访处理、个案交办意见情况;法律职业道德、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办案规范和公正司法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好履职报告,阐明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不回避,明确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会上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超对测评活动产生的社会效果充分肯定,要求深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正确看待测评结果,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同志要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没有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同志更要积极努力,争取优秀。希望大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对照人大常委会调查指出的问题以及社会上的反映,对自己的履职情况深入进行自我排查,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积极有效地加以整改;对社会上反映的问题,也要深刻反思,时刻警示自己。要充分发挥司法工作的保障职能,积极钝化和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为射阳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