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沟通协调对接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陈研 李永居 发布时间:2010-12-23 浏览次数:250
今年以来,江苏省泗洪法院在追求案件事了人和的过程中,发挥与该县党政部门的纠纷联调作用,强化与基层党委政府的对接协作,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今年10月、12月该院先后获得了“全省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挥与县党政部门的纠纷联调作用。主动与县委县政府对接,向县委汇报工作。通过对接,县委政法委出台《多元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出台《泗洪县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意见》,形成纠纷解决的联调机制。对于涉及群体性、敏感性纠纷,积极与党政部门沟通,与工会、妇联等部门协作,合力化解纠纷,今年,该院成功协调朱玉芹等3户被拆迁人诉县建设局拆迁许可、拆迁裁决案,朱某等30名股东诉泗洪县医院股权分红案,泗洪华东金谷资城30多名户主诉泗洪华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与基层党委政府的对接交流。坚持走群众路线,由院长带队走访工业园区、乡镇、企业、村居委会,探讨交流矛盾化解工作经验,同时针对个别疑难案件,与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探讨交流,商议解决方案。强化人民法庭功能,将法官下沉,执行权下放,实行法庭干警驻庭制度,与乡镇广泛开展对接活动。今年,三个人民法庭与10个乡镇、16个村居委会建立了和谐共建关系,开展2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人民调解员36人。
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处理泗洪双语实验小学等5起民办学校股权纠纷案件时,为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组织股东沟通对话,及时准确化解纠纷。对于中院受理的涉及该县企业的案件,该院在立案前积极协调,力求在诉前化解。今年,该院与市中院成功处理大湖湾生态旅游度假开发公司县政府拖欠贷款案,使国有资金得以安全回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