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报登诱人广告 贪得无厌终案发
作者:陈凯 季锡聪 发布时间:2010-12-22 浏览次数:357
日前,江苏省启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云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09年12月,周某以自编的武汉鸿信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在《战争档案》小报上刊登少女迷情粉、麻醉迷幻药、隐形透视眼镜等虚假广告,并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又购买了数部手机及数张手机电话卡准备实施诈骗。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云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