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滨湖区法院太湖法庭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分处两地的老案。

 

2010115,原告无锡某公司向该院起诉,要求被告西安某公司支付价款12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审阅案卷材料,认为该案买卖事实比较清楚。如果双方沟通及时,应该可以妥善解决。于是,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被告,征求其意见,在得到被告愿意调解的答复后,迅速电话联系原告代理人,经过多次沟通,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和误会。在承办法官努力下,双方就欠款数额、归还时间及诉讼费用负担达成一致意见。为了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征求了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在调解协议的签字环节采用灵活的方式,将原告代理人签字的调解协议邮寄给被告。事后,被告代理人按时将签字的调解协议邮寄给法庭。至此,一笔2003年的老帐得到了妥善解决。

 

今年来,滨湖法院太湖法庭不断创新调解方法,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寻找突破点,寻求原被告的契合点,着重在增强调解能力、化解社会矛盾上下功夫,在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化对立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