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河二村1731752幢住宅楼的54户居民将一面鲜艳的锦旗和表扬信送到下关法院执行局,感谢该院法官历时5年锲而不舍,为他们完成了住宅楼的加固维修工作,为54户老百姓办了一件实事。

 

坐落在新河二村173175号的25层住宅楼原系新华船舶公司所有,后依据南京市房改政策出售。20028月,新华船舶公司在距上述楼房不到15处打桩建房,施工中造成173175号楼墙体损坏。经新华船舶公司委托鉴定,主要系拼板缝、阴角缝、部分墙的斜向裂缝及粉刷裂缝等,不影响使用安全,但应对损坏部位进行加固维修。同年11月,新华船舶公司与2幢楼住户达成加固维修及赔偿协议,但公司仅对楼房屋面防水层进行了维修,其余未按协议履行。20033月,沙宝贵等3人作为住户代表诉至下关法院,要求新华船舶公司加固维修并赔偿损失。20044月,下关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加固维修的诉讼请求,并由新华船舶公司给予住户500元或2000元的损失赔偿。赔偿款执行到位后,权利人就加固维修问题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坚决不同意由被执行人自行施工,要求委托有建筑资质的单位以保证工程质量;而被执行人新华船舶公司以公司已停业,无力筹措资金为由,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加固维修义务。20072月,下关法院依法查封新华船舶公司土地使用权。同年11月,该地块拆迁,法院查封了拆迁补偿款400万元。20084月,经与区拆迁办协调,扣划了200万元,作为房屋加固维修费用。为避免纠纷隐患,下关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依照法定程序逐步推进。一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2幢楼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确定安全标准、加固维修设计方案和费用概算。经2次委托鉴定,确定工程概算费用为187万元。二是走访南京市建委招标处,了解工作程序,由双方当事人选定招标代理单位,制作标书,面向专业施工单位公开招标。三是排除妨碍,做好施工前期准备。由于2幢楼房周围搭有多间违章建筑,住户不愿拆除,经多次协调后,下关法院果断委托街道城镇执法队依法拆除。四是密切关注工程进度,随时解决问题。今年年初,加固维修工程正式动工,期间多次遇到住户意见不统一、个别住户不配合等需要协调的问题,执行员6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单位、街道及社区主任进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了工程顺利完工。经过对地基、房屋圈梁的加固及维修,2幢楼房已焕然一新,房屋价值提升,54户居民均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