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连续三年位居第一。今年1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92723件,审执结766716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3.1%,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46%

 

    一是构建审判质效评估机制。江苏高院设置了一套包括14项基础指标和16项分析指标在内的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发出配套软件,统一在全省各级法院安装运行。先后制定下发关于统一指标数据统计口径、规范案件报结条件和手续、严格案件电子信息输入把关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二是构建审判质量监控机制。实行电脑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完善定案把关机制,明确各层级定案把关的案件范围和工作要求。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建立定期通报、点评讲评、专题报告等制度。三是构建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全省三级法院统一建立互联互通、软件相同的审判流程管理局域网,所有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律纳入电脑跟踪管理。严格审限变更的条件和程序,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中断四类案件的管理。规范民事案件调解扣除审限制度。建立委托鉴定、拍卖案件的流程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四是构建法官行为激励机制。江苏高院下发文件,形成了覆盖一级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人民法庭和法官个人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根据不同时期审判工作的重点,坚持以审判管理的思维推进相关工作。五是构建管理一体运行机制。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法院全部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职能齐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绩效考评、审限管理、结案管理、司法统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