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后担心受罚,竟找朋友顶替,肇事者和冒名顶替者双双获刑。今天,张家港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惠某因交通肇事、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被告人李某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0911晚,惠某应邀参加李某女儿的满月酒宴,席间喝了半斤白酒、几瓶啤酒,酒足饭饱后驾驶私家车回家,行至张家港市乐红公路路口时,遇情况措施不及,将行人孙某撞成重伤。惊慌失措的惠某为逃避法律责任,在事故发生后打电话与李某合谋,由李某顶替自己作为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出于朋友义气,李某随后到交警中对是自己驾车肇事。在交警的几次询问中,李某坚持称自己驾车肇事,不料终究纸包不住火,被讯问的交警发现了破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惠某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还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还构成妨害作证罪,应予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