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审结辖区内首例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
作者: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12-21 浏览次数:474
近日,扬州维扬法院成功审结辖区内首例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被告人叶冰康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06年5月至2010年1月期间,被告人叶冰康在其经营的闽康游戏室、宏泰游戏室内,先后将“极速冲红灯赌博机”等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提供给他人赌博,并安排叶冰、孙崇飞在赌场内收钱、上分。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叶冰康认罪服判,未上诉。
近日,扬州维扬法院成功审结辖区内首例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被告人叶冰康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06年5月至2010年1月期间,被告人叶冰康在其经营的闽康游戏室、宏泰游戏室内,先后将“极速冲红灯赌博机”等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提供给他人赌博,并安排叶冰、孙崇飞在赌场内收钱、上分。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叶冰康认罪服判,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