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与四部门联动执行,一举强制关闭了位于里下河水乡的四家铝灰加工厂。周围群众闻讯纷纷涌来,对法院执行行动交口称赞。

 

四家污染企业均位于海安县南莫镇沙岗村一带,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仅利润大,而且解决了数百名当地农民就业问题,但所排毒烟、毒水严重影响周边土质和水源。据群众反映:铝灰厂的污水排入河道后,周边300米内的鱼虾立即翻出水面死亡,白花花的一片;附近农田生产出来的水稻壳子是红的,脱粒的米则是黑的,无法食用,当地群众气愤之下,曾将种出来的“黑米”送到厂里要求老板自己吃吃看,但老板根本不敢食用;村民多次自发组织起来关锁这些污染企业的大门,有一家企业还购买警棍对抗维权群众。问题不果断解决,很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今年初,海安县环保局根据国家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积极响应群众呼声,依程序向四家企业下达限期停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家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处罚决定书生效后,被处罚企业均未在规定限期内自行停产,案件进入司法执行程序。

 

今年9月,海安县法院执行局受案后,立即组建专项执行组,于受案当日即向四家污染企业送达执行通知书。随后,专项执行组法官深入当地调查摸底,发现这四家企业规模大、职工多、情绪对立。执行法官先后十多次深入四家铝灰加工厂展开说服教育工作,劝说企业自行关闭,并向企业职工现场宣传简易作坊式烧制铝锭对健康的危害。

 

然而,企业主们要么避而不见执行人员,要么态度蛮横,要么向法官哭诉自己欠有巨额债务,一旦停产不仅债主要上门要债,大量职工也要下岗失业。甚至,还有一企业主威胁称,如法院强制执行,将组织全厂职工上访。唯一一家经做工作同意自行关闭的企业,也未在承诺期限内停产。

 

执行组人员毫不气馁,经向行业内专家请教论证,剪断从高压线路进入企业的上杆线,截断生产动力源,是最经济有效的执行方法。但仅凭法院力量显然不足以实施这一方案,必须各方力量联动协调。于是,海安法院与本县环保、公安、供电及南莫镇政府等部门积极展开沟通。海安县政协闻讯后,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给予大力支持,主动与相关部门通联,形成周密执行方案。

 

1019日清晨,海安法院会同环保、公安、供电及南莫镇镇政府等部门组织50多人,参与现场执行。周边群众听说法院的执行行动后,纷纷赶至执行现场,声援执行行动,自觉维护执行现场秩序。慑于强大的舆论压力和有力的执行攻势,前三家被执行企业未敢阻拦,上杆线被顺利剪断。

 

前往第四家企业执行时,群众指证该厂当天夜间进行过生产,但老板刘某却谎称三天前已自行停产。执行人员不受其言语蒙蔽,坚持深入车间核实情况,当场发现滚烫的生产模具,刘某的谎言不攻自破。迫于强制执行压力,刘某表示自愿断电停产,并出具书面申请。供电部门当即剪断该企业上杆线,协助法院顺利完成执行行动。

 

当地75岁的村民丁诚抖着花白的胡子,激动地说:“这四家污染企业害了我们20多年,想不到法院一天内就让它们全部停产,我们群众真心拥护。”

 

据悉,今年以来,海安县法院接受环保局申请,已关闭8家蓄电池污染企业,端掉10多个地下塑料粒子加工作坊,这次强制执行是环保行动中打出的又一记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