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涉及当地政府、引起村民上访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在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惠冲的协调下,得以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对法院的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是通州区人民法院实行叠加式调解方法以来,院长带头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增强涉诉矛盾化解能力,通州法院建立了以案件承办人为矛盾化解主力,以庭长、分管院长、院长为力量叠加的四级矛盾化解体系。案件首先由承办人或合议庭进行调解,对承办人或合议庭调解没有成功的案件,再由庭长、分管院长分别或共同进行调解,重大案件由一把手院长出面调解,有效凝聚了全院的调解合力。据统计,今年院领导参与协调案件40余起。111月,全院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7.24%,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81.11%,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100%,多项涉诉矛盾化解指标在南通市各基层法院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