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了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作重要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嫒珍宣读决定,表彰了一批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主持会议。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省法院党组决定今年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为此,省法院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审判业务条线也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全省各级法院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抓源头,涉诉矛盾纠纷增量控制工作卓有成效。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矛盾纠纷,全省各级法院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力度,1至11月,全省法院共开展诉前调解案件116710件,诉前调解成功9770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83.71%。全省法院新收民事一审诉讼案件数量同比减少6.85%,近五年来首次呈现负增长状态。清积案,涉诉矛盾纠纷存量消化任务圆满完成。省法院把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案件作为今年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主攻任务,截至11月20日,全省法院纳入集中清理范围的涉诉信访案件,已化解8295件,总化解率为98.67%。强基层,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全省各级法院抓住基层基础建设不动摇,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努力把更多的涉诉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1至11月,全省法院一审息诉服判率为92.64%,同比上升0.17个百分点;新收各类二审案件41053件,同比下降2.97%。提能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全省各级法院以定分止争为目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切实抓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和行政诉讼协调工作,1至11月,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同比上升4.70个百分点;行政一审案件撤诉率同比上升6.83个百分点;申诉复查案件撤诉和解率同比上升4.68个百分点。建机制,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各级法院以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沟通、调处、稳控等联动机制,1至11月,全省法院共举办法制讲座2970场次,参与社区矫正16694人次,发送司法建议2521件,全省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30269件,同比下降4.57%。

  会上,公丕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得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开阔的思路,全力提升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要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坚持不懈地做好群众工作,真正做到坚持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用群众路线引领审判工作方向;要确保涉诉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现新突破,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此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强化联动调处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矛盾纠纷;要继续组织开展涉诉信访和执行案件清积工作,大力抓好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认真对照“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五项评判指标,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全省法院的创建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要进一步推进“百万案件评查”工作,及时对案件评查活动进行总结分析,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形成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合力;要全力提升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大力推广陈燕萍工作法,增强广大法官新形势下疏导群众情绪、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确保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在全省13个中级法院设立分会场,南通市中级法院等4个中级法院、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等21个基层法院、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广益人民法庭等20个人民法庭、徐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等50个审判业务部门、常州市中级法院杨成等136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南通市中级法院等6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