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西团法庭“四预”措施诉前指导特色小微企业
作者:蔡树祥 发布时间:2012-10-23 浏览次数:348
大丰法院西团人民法庭辖区内有全国最大的抛丸机特色产业基地、全国知名的纺织工业园。今年以来,西团法庭延伸审判职能,服务特色小微企业,开展庭企对接活动、开辟诉讼绿色通道、确立假日法庭制度,接受特色小微企业诉前咨询,对企业进行法律培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加大审判执行力度,保护企业合法债权得以实现。1-9月份共受理涉及特色小微企业的诉讼案件44件,执行案件23件,审结案件52件,债权标的470余万元,执行标的120余万元,涉及11个省份、30余家外地企业。西团法庭在案件多人手少的情况下,不仅挤出时间安排出差,或利用节假日提前出发,还请本院其他部门干警协助,出差21趟40余人次。共保全银行存款或企业资产330余万元,直接找债务企业10余次,到位债权320余万元。有力保护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健康有效的发展环境。
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建立法官联系企业制度。今年以来西团法庭开展大走访活动,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座谈、发送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询小微企业业主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三个季度走访小微企业32户,为企业提出了10条建议,帮助协调解决问题5个。对小微企业在商品生产、流通、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给予指导,提高他们抗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全面推行建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向小微企业提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帮助小微企业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损失。
拓宽涉企诉讼绿色通道,便利企业优先诉讼。西团法庭制定出台了《关于创建服务型法庭服务特色小微企业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小微企业涉诉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小微企业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一条龙服务保障措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按照法律程序用最短的时间解决争端。在立案前西团法庭采取立案管辖预审查、被告主体预核实、被告账户预查点、担保材料预完善等措施,尽力于当天完善立案、保全、出差审批手续,从快从速办理涉特色小微企业案件。
把握企业司法需求,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稳定。在审理小微企业涉诉案件时,注重调解、协调、和解,因案制宜开展工作。审判实践中在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支持其更好地发展、壮大。将法律的正确适用与化解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司法目的相结合,将法治意识与大局意识相结合,扩大调解的社会效果,努力把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审判环节。在当事人起诉后,办案法官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就可以进行庭前调解;在开庭后、判决前,办案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当庭调解和庭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