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公道法庭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严格按照上级法院以及本院的工作部署,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积极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坚持和谐司法理念,着力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多方面的力量才能发挥成效。 公道法庭深知调解网络的重要作用,一直致力于大调解格局和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在2009年年初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镇矛调中心、人民法庭“三位一体”调解网络的基础上,专门召开座谈会,与乡镇司法所共商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制度重构。工作中,公道法庭以驻村法官制度为平台,加强与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定期对结对联系村进行走访,及时掌握辖区内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争取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调解工作的成效是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晴雨表”,公道法庭以讲政治的高度,把诉讼调解作为实现和谐司法的重要载体,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调解”的理念根植于全体审判人员心中,并切实落实在司法实践中。对简单民间纠纷,公道法庭确立了调解前置程序,在与正常审理程序不相冲突的条件下,随案向当事人送达“庭前调解通知书”,在“人民调解窗口”开展庭前调解,必要时,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参与庭前调解,尽量促成双方在立案前握手言和。对于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也尽量做好庭前和解,避免当事人加深积怨。同时充分利用事实已查明、是非已分清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庭审调解,努力实现一庭结案,而且是调解结案。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竭力维护社会稳定。近两年来,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公道法庭辖区内发生了多起私营企业主弃厂避债的事件,这些突发性的事件往往涉及的人数众多,社会涉及面大,乡镇人民政府面临了巨大的压力。在出现上述情况后,公道法庭都能主动补位、适时参与,从法律角度给予更深层次的介入,力求从根本上缓解压力,稳定局势。今年 2月,辖区某厂因经营不善,企业投资人弃厂逃匿,留下大量往来债务,并拖欠数十名职工工资,职工们情绪过激,扬言到相关政府部门上访,其他债权人也准备伺机哄抢企业资产,事态一触即发。公道法庭闻讯后,立即组织法庭全体人员迅速到位,对企业资产进行诉前保全,张贴封条和裁定书,同时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因为查封措施及时,没有给一些别有用心的债权人任何哄抢资产的机会,同时在心理上对其法律威慑。案件审理过程中,公道法庭主动配合党委、政府的相关协调工作,后经过多方调解,由企业所在村委会先行垫付职工工资,一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及上访的群体性事件,迅速得到了解决。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公道法庭在审判过程中,注重发挥基层法庭设在农村的地理优势,积极到案件的实地开展调查工作,在矛盾纠纷发生地解决问题,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同时公道法庭还选取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并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巡回审判,当事人感受了法律的威严,同时也对旁听的群众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了法制教育,切实感受了法官驾驭庭审、把握调解关键的工作方法。今年以来,公道巡回审判90多次,有180多人次人民调解员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