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强化执法监督员外部监督
作者:顾宇 发布时间:2010-12-16 浏览次数:228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各项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如东法院实行“四举措”多渠道密切与执法监督员的联系,强化外部监督。
不定期走访执法监督员。通过走访的形式“听民声、问民情”,聆听群众对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以及队伍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每季度将自办的《如东法院纪检监察专刊》发放一份给廉政监督员,让每位监督员能全面了解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以便更好地实施从全方位地评价法院的整体工作,实现“肯定中监督,监督中肯定”,改变过去法院年底或有事才请廉政监督员开例会的做法。
组织执法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通过“看、问、听、查”的方式,针对该院各业务庭室和人民法庭在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司法形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明查暗访不流于形式,不遮丑不护短。
邀请旁听庭审制度。对那些社会影响大或各界关注的案件,邀请廉政监督员参加旁听庭审,并征求他们对庭审的程序、法庭纪律、法官的作风仪表等方面的意见,提出监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