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全国首家“移动法庭”
作者:张月东 王永仑 发布时间:2010-12-16 浏览次数:401
今年初,灌南法院为扎实推进 “三项重点工作”、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出新司法便民举措,改装一辆警车,配备国徽、电脑、打印机、移动审判桌椅等设施,成立全国首家“移动法庭”,并制定《灌南县人民法院“移动法庭”实施规则》,主要业务部门每月使用“移动法庭”开庭不少于一次,深入乡村、企业、校园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至12月中旬已开展巡回审判40余次,当庭审结民商、刑事、行政等各类130余件,所涉民商及自诉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有效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运行灵活、便民高效特点,“移动法庭”采取进乡村、去田间、进企业等灵活多样方式,巡回审判,现场调处,化解矛盾。
选择典型案件到企业开庭。该县兴鑫钢铁有限公司是灌南半岛产业园大型企业,总投资超10亿元,现有职工3000余人来自全国各地,不同地区员工经常发生群体纠纷,管理难一直困扰企业。今年9月份,陕西籍工人戚某因擅离职守,险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班长张某依公司制度对其罚款200元,遭其报复,被殴致轻伤。戚某被公诉后,张某附带民事诉讼。灌南县法院利用“移动法庭”到该企业车间现场开庭,以案说法,对职工、当地群众开展法制教育。该案附带民事赔偿当庭达成协议,戚某被从轻处罚,审理效果得到企业及员工、当地群众、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针对案件特点集中开庭调解。
深入乡村田间以案说法,扩大法律效果。如张某诉其四子女赡养一案,张某因患糖尿病卧床不起,四子女相互推诿不尽赡养义务,灌南法院民庭将“移动法庭”“搬”到了张某家门口现场调处案,当地群众数百人到场旁听,四子女在法官劝导下,当场达成协议,承诺共同照顾年迈体弱老母亲,在当地传为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