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缺钱买烟 “90后”驾车偷羊
作者:袁鹏 发布时间:2010-12-15 浏览次数:375
仅仅是因为没有烟吸了,就将自己的手伸向了他人财物,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大好青春。12月11日,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年仅20岁的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张某出生于1990年,初中毕业后因为家庭原因辍学打工。2010年7月的一天,在家闲着无事的张某来到丰县,找他打工认识的两个“兄弟”玩。没过三天,三人身上的钱就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甚至连买盒普通的烟的钱都没有了。三人一合计,决定到处逛逛,看看有没有机会“顺”点东西,换些钱来花花。经过一番观察和踩点,三人将目标锁定在一家养羊的农户身上。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三人驾着借来的电动三轮车,摸到了这户人家中,翻墙入院、绞断绳索,盗窃波尔山羊4只,价值人民币28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得赃物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