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老农移栽他人树苗到自家 被判入狱九个月
作者:袁鹏 发布时间:2010-12-15 浏览次数:355
本是为他人修剪树苗,谁知修着修着,别人的树苗长在了自己家的地里。12月10日,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现年54岁的老农郑某,一直在某园林干着修建树苗的工作。今年十月,郑某在自家开了一块地,准备种些花草什么的。一天,郑某在园林修剪树苗时,无意中剪坏了一棵。因为害怕被扣钱,就把树苗藏了起来,而园林的负责人也一直未发现。这无疑使郑某壮了胆,他寻思着:反正树苗这么多,我就是拿一些,他们也发现不了。于是郑某就在工作时,趁人不注意,先后分数次运走了红叶石兰树苗1600株,价值人民币3360元,而这些树苗也全部长在了郑某自家的地里。
另查明,被盗的红叶石兰树苗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鉴于被告人郑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赃物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