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村民小黄骑车回家时莫名奇妙的被一伙人暴打,当场昏迷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愤怒的小黄一纸诉状将打人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等一系列损失。1213日,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审理中,法官查明了事情的真相。原来,事故发生当天晚8点左右铜山某工厂的李某等人正与附近某村村民打群架,斗殴期间小黄正好从旁经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停下车来看热闹。这时,李某等人认出小黄正是该村村民,误以为小黄是来参与斗殴,于是不由分说将其从自行车上拉下并进行群殴,无论小黄如何解释李某等人仍旧对其拳打脚踢,导致小黄当场昏迷。随后小黄被送往镇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小黄住院半月有余,因为家庭困难且未及时得到赔偿,当地民政部门对小黄家庭给予救济生活困难费4000元。

 

铜山法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李某等人无故殴打小黄,致其伤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黄系在校学生,受到伤害后,影响了学业。李某等人在殴打小黄过程中,不听其辩解,一边拖拉一边殴打,并且使用了棍棒,使小黄心身健康受到极大伤害,故对于小黄要求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通过对小黄损失的计算,法院判决:李某等人赔偿小黄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