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受生产组长指派扑灭农户田内焚烧秸杆,因突发脑干出血死亡引发纠纷。日前,高邮法院通过诉调对接妥处了这起较为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并对相关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今年1028日,该市三垛镇瓦庄村村民杨某依照村组干部指派,协助扑灭其他农户承包田内秸杆烟火,期间突发脑干出血死亡。死者亲属认为杨某受村组派遣提供劳务,并因吸入大量烟尘导致死亡,基层组织应对此承担责任。由于村组一时未能满足死者亲属赔偿要求,引发杨某亲友强烈不满,并拒绝火化尸体,办理丧葬,进而群访三垛镇政府,扬言通过“停尸闹事”等极端方式主张权利。

 

该院三垛法庭获悉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派审判骨干,在公安、司法及政府部门协同配合下,组织开展诉前调解。控制现场局势,缓和对立情绪,引导死者亲属通过正当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为矛盾双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详细解释纠纷解决渠道和法律依据,综合时效、便民等多主因素,委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施协调化解工作。在尊重死者亲属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责任方的赔偿能力,拟定“一次性赔偿加分期补助”的协议草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审查协议内容,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制定送达司法决定书。矛盾双方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及协议内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