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四步曲”成效显著
作者:卞建国 发布时间:2010-12-15 浏览次数:225
今年四季度以来,如东法院继续抓紧抓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在立案、审理和执行等环节上做足文章,突出重在调解的特色,提高快速变现的能力,严格依法处理的原则,切实及时维护了一大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起诉前提前介入,对于农民工在平时到各庭室或在院长接待日反映企业主拖欠其工资的情况时,即提前介入进行诉前调解。
起诉时全面救助,各立案窗口对劳资纠纷案件实行首接负责制,开辟农民工专用立案绿色通道,缩短立案时间,全面缓免诉讼费。
起诉后调审提速,立案庭室立案后应立即将案件卷宗移交具体业务庭室,各业务庭室在接案后必须立即通知企业主,对劳资纠纷案件庭前先行调解,并视调解状况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先予执行措施,若调解不成,则尽快作出判决,严禁久拖不决。
审结后督促还款,要求企业主尽快履行仲裁裁决、调解协议或裁判结果,优先执行劳资纠纷案件兑现农民工工资,对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具体的清理方案,做到台账清楚,方向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同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农民工案件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阻力,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