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四个延伸”创新回访方式
作者:吴书俊 发布时间:2010-12-15 浏览次数:252
睢宁法院在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中,创新工作方法,将回访活动向四个方面延伸,力求使法官回访当事人取得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人民满意的实效,取得良好效果。
回访向案件关系人延伸。在开展回访活动中,首先根据法院回访当事人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回访案件和目标当事人之后,仔细分析案情和了解案件审理经过之后,把回访对象扩大到案件的关系人,除了回访主要当事人,包括其他当事人、第三人和利益相关的人员,以期综合全面了解案件的影响和相关人员的看法。
回访向当事人亲友延伸。尤其针对对案件处理不理解的当事人和调解工作处在停滞状态的当事人,结合回访,疏通当事人的情感郁结,动员其亲属朋友,寻找化解矛盾和打开心结的合力。
回访向当事人所在社区和村镇组织延伸。在回访过程中同时回访当事人所在的基层组织,一方面了解当事人案件在当地的影响状况,同时了解基层组织的看法和想法;一方面就当事人需要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基层组织进行沟通与交流,构建稳定和谐的大格局。
向上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延伸。主动把回访当事人活动与上级督办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质询案件相结合,并把案件处理情况、进展及回访当事人情况及时向他们进行说明和回复,以赢各方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